全球地缘政治困局下,企业能源资源战略部署: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

25 Jul 2025
11:15 - 12:15
主论坛

主持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机构/企业嘉宾

杜江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杜江波
杜江波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连长云,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连长云
连长云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田兴川,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田兴川
田兴川
哈尔滨电气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张伟华,联合能源法总
张伟华
张伟华
联合能源集团副总裁、首席法务官
张向南,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张向南
张向南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问题一:监管趋严背景下,企业如何将ESG治理理念深度融入实践,避开“隐性合规雷区”?

如今,全球ESG监管趋严,为能源与矿业领域的企业提升ESG治理水平带来了新的要求及挑战。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将ESG治理理念全面融入实践:

  1. 环境合规:全周期风险管控与制度嵌入
    企业需在项目全流程嵌入环境治理要求。投资并购阶段,企业应开展ESG专项法律尽调,重点核查标的企业的生态修复义务等,避免环境责任转移风险;同时横向排查供应链关联方潜在争议。在内部制度建设中,应制定ESG合规操作指引,明确勘查、开采、闭矿各环节的生态保护与修复标准,确保资金计提、使用及监管机制合法合规。同时建立环境法律风险清单,针对潜在行政处罚、民事索赔等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合规管理降低法律风险。
  2. 社会治理:利益相关方权益保障与责任传导
    在劳工与社区关系及供应链管理方面,企业需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员工权益,并将环保标准、劳工合规等ESG要求纳入采购与承包合同,减少劳动纠纷与群体性争议,推动上下游合规联动。针对跨境项目,企业需兼顾不同司法管辖区的ESG规则,在交易文件中明确合规义务边界,防范境外监管制裁风险。
  3. 治理架构:ESG导向的制度优化与透明度建设
    企业董事会应建立ESG治理架构,确保战略决策符合可持续发展目标。规范ESG信息披露内控机制,参照国际标准编制报告,保障数据可追溯与内容完整,避免信披不实引发法律风险。

问题二:全球地缘政治博弈背景下,能源资源型企业如何进行战略性矿产(关键矿产)战略布局?

当前国际局势动荡加剧,中美博弈、俄乌冲突、红海航运危机等事件直接冲击能源供应链,欧美国家通过《关键原材料法案》《通胀削减法案》等法案构建供应链壁垒,以锂、钴、稀土为代表的战略性矿产成为大国博弈焦点。针对战略性矿产战略布局,企业可关注以下几点:

  1. 合理开发战略性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修订版)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点,从法律上建立了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前为36种)特殊保护制度。企业应密切关注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的发布及调整,明确矿产保护级别及管控措施,例如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等。同时,应落实产能储备责任,合理规划生产能力,响应国家战略,保障战略性矿产供应安全。
  2. 建立合规管理体系。企业应密切关注中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对战略性矿产的出口配额调整、技术标准提高、供应链审查强化、制裁名单变化、税收政策变动等管制政策以及相关立法动态,建立动态合规数据库,提前应对政策变化带来的冲击。
  3. 优化供应链布局。针对战略性矿产进口,企业应避免过度依赖单一地区,分散采购和运输渠道。例如,从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法律体系稳定、政策可预期的国家进口矿产,减少地缘政治冲突导致供应链中断风险。同时,利用区域贸易协定灵活布局产能,通过跨境产能协作满足目标市场的本地化含量要求,优化关键矿产进出口路径,降低贸易成本与法律风险。
  4. 强化合同与风险防控。在战略性矿产进出口合同中,明确标注地缘政治相关的不可抗力条款,将政策变动、运输通道封锁等纳入其中,并约定缓冲期与责任分担机制。此外,应选择中立的仲裁机构和适用法律,确保争议解决的公平性。

问题三:欧盟等地碳足迹合规政策倒逼下,企业应如何破局?

在全球绿色贸易壁垒加速升级的当下,许多国家及地区都在积极推动碳足迹管理法规,如欧洲议会通过《欧盟新电池法》,要求自2027年2月18日起,动力电池出口到欧洲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电池护照”,电池护照中应记录电池的碳足迹等信息,并应当对电池相关的主要信息进行披露。对于如电池、光伏等新能源企业及出口型制造业而言,需从规则适配、供应链穿透、风险防控三大维度破局:

  1. 规则适配:国际碳足迹规则存在显著差异。企业需建设企业内部碳排放数据核算体系,施行双轨核算机制,针对出口业务按目标市场规则细化供应链各环节排放,国内业务可保留本土标准,避免因规则错配导致市场准入受阻。
  2. 供应链穿透:欧盟要求企业履行供应链尽职调查责任,尤其是对电池原材料锂、钴、镍、天然石墨及其化合物进行基于社会和环境影响方面的尽职调查。建议企业建立产品碳足迹追踪系统,优先筛选低碳供应商。在合同条款设计中,约定供应商数据披露义务及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商业机密可通过设置保密条款以平衡数据披露和保密需求。
  3. 风险防控:企业应提前预判政策,关注重点市场碳合规相关政策变动,识别对企业出口业务、核心产品线的潜在影响。在跨境交易、供应链协议中,预留应对政策突变的弹性空间,并约定国际仲裁的中立争议解决方式。在企业对外声明、产品文件中清晰界定碳足迹核算边界与数据原则,减少“漂绿”等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