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中国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追回债务人转移至美国或位于美国的资产?
中国债权人可以利用不同的法律工具追回债务人在美国的资产。一种较为直接与常见的做法为执行中国仲裁裁决和/或美国法院判决。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美国的破产程序,即如果债务人在美国申请了破产,中国债权人可以提交债权申报,参与破产程序并等待分配。破产程序的参与并不是完全被动的,债权人可以对破产债务人或第三人提起关于欺诈等的诉讼。
上述两种方式均为中国债权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调查和执行手段,通常通过法院的介入,依托证据开示等程序,债权人能够获取的债务人财产信息远超公开信息的范畴,这为资产追回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美国法下的惩罚性赔偿等机制,使债权人最终追回的财产超过实际损失成为可能,我们的成功经验包括曾代表中国公司在美国追回超过一亿美元资产,超其实际损失四倍。
问题二:中国债权人可以利用哪些机制定位债务人在美国的资产?
如果中国债权人已在中国获得有利的仲裁裁决,其可以在美国申请确认该裁决。一旦美国法院确认该裁决,并做出相应判决,债权人即可通过“判决后的证据开示程序”定位债务人的资产。
判决后的证据开示程序不同于一般的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程序,其依托美国法院等公权力机关,强制要求债务人、其关联方及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使了解债务人资产信息及可能存在的财产转让、欺诈等行为变得简单快捷。判决后的证据开示程序为中国债权人提供了诸多程序工具,例如要求债务人提供证词,说明其财产等信息;向债务人提出质询并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以及向债务人可能持有账户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送达第三方传票,要求这些机构提供债务人的水单等材料。
问题三:中国债权人在美国追回资产的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挑战,相应的应对措施为何?
中国债权人在美国追索债务人资产一个潜在的挑战是,债务人为规避执行判决而将资产转移至其家庭成员、其名下的空壳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处。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需要对这些第三方提起“欺诈性转移诉讼”,以追回相关资产。因需要提起额外的诉讼程序,通常而言,在这种情况下,整个资产追索程序持续时间将会更长,付出成本也会更多。
聘请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大大提高欺诈转移情形下追索资产的效率。如上所述,律师将利用证据开示制度,定位债务人的财产并通过制定策略定位欺诈转移资产的去向。我们的成功经验包含在获得美国法院成功承认价值4.7亿美元的中国贸仲仲裁裁决,通过判决后的证据开示程序,成功发现被告人的十余个关联第三方,这些第三方包括个人,于美国注册的公司,以及较为隐蔽的信托等。同时,虽然提起欺诈转移诉讼会增加中国债权人付出的律师费等成本,但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帮助中国债权人规避这一弊端,例如我们曾成功代表客户获得法院命令,要求被告方支付我方在欺诈转移诉讼中产生的全部专家证人费用、律师费和其他成本支出,且法院还判决给我方当事人高达14%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