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具身机器人行业在全球供应链安全方面应重点关注什么?
第一,国际监管压力持续升温,供应链安全风险凸显。美国国会听证会已将中国具身机器人产业列为重点审查对象,计划控制向中国出口具身机器人相关芯片及技术。《2026年美国安全机器人法案》草案更拟明确禁止联邦政府采购中国制造的人形机器人。这一趋势将从采购端和供应链端对中国企业形成双向压力,企业须提前评估对美国及盟友市场的依赖程度。
第二,实体清单企业风险直接影响采购与销售。中国具身机器人企业已进入美国政府审查视野,部分企业面临被列入实体清单或其他制裁类清单的风险。一旦列名,不仅意味着美国供应商实质断供,企业自身产品亦可能被下游客户拒绝采购。
第三,最终用途审查风险不容忽视。若产品存在军事应用潜力,则供应商将会采用更严格的交易审查或者拒绝交易。这也会对具身机器人公司供应链安全形成威胁。
综上,建议企业尽早建立供应链合规审查机制,确保企业行稳致远。
问题二:具身机器人在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方面面临哪些挑战?
第一,全球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趋严。具身机器人可能持续采集人脸、声纹、步态等生物识别信息,属于各主要法域下的敏感个人信息。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单独取得用户同意并开展影响评估;欧盟GDPR对生物识别数据设有更高保护标准;美国不同的州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均有相应的立法。
第二,数据跨境传输面临多重限制。中国具身机器人企业可能存在将训练数据或运营数据进行跨境传输,须符合数据出境国本国的合规路径要求。
第三,针对具身机器人的专项立法正在形成。欧盟《机械法规》自2027年起要求制造商承担全生命周期网络安全责任;美国在国家和州层面不断出台跟数据保护相关的规定,都可以适用于具身机器人企业。
建议具身企业从立足全球化的角度,关注全球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在产品设计阶段即引入”隐私设计”原则,并针对目标市场建立差异化的数据合规方案。
问题三:具身机器人企业在投资并购领域面临哪些国家安全审查风险?
第一,中国国家安全审查。外资并购中国具身机器人企业,若涉及核心AI技术、具身智能训练数据或军民两用技术,须经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牵头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此外,掌握百万以上个人信息的企业赴国外上市,亦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第二,美国CFIUS审查。中国资本参与美国机器人企业的投融资将可能触发CFIUS审查,核心关注点包括:是否采集美国人生物识别或位置数据、是否具有军事应用潜力,以及投资方与中国的关联程度。
第三,欧盟及成员国的外商投资审查。中国具身机器人企业在欧参与大型并购,须评估欧盟外商直接投资审查框架及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的适用。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对关键技术领域并购均设有本国安全审查机制。
综上,建议企业在投融资架构设计阶段、引入投资人和上市阶段,均应充分考虑各国国家安全审查的风险。


